2020年发表的论文:(2)《大数据下新金融业态风险的监管框架》

作者: 时间:2021-01-07 点击数:

202011月,杜金富、张红地发表《大数据下新金融业态风险的监管框架》于《银行家》。


摘要: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,我国金融主管部门加大了支持金融创新的力度,新金融获得了快速的发展。但新金融在为中小经济体提供普惠服务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,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和风险,如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——昆明泛亚、易租宝等。这些因新金融业务导致的金融案件造成了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损失,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。近年来,随着我国新金融机构和业务的快速发展,伴随而来的潜在风险也逐步上升和扩大。所以,如何在发挥新兴金融业态作用的同时,加强对新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。从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出发,我们认为,建设一个全国性的大数据平台,并且以此为抓手,以信用监管为切入点, 能够加强对新金融风险的监管,可以守住此类新金融创新发展的底线,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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